首页 > 财经 > 国内 > 正文

北京一女孩借经适房诈骗 被判有期徒刑17年4个月
2014-09-08 17:14:08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冒充开发商工作人员、私设售楼处盗卖40多套回龙观的经适房,揽财1400余万元的80后女孩梁静又获减刑。2009年,梁静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

  冒充开发商工作人员、私设售楼处盗卖40多套回龙观的经适房,揽财1400余万元的80后女孩梁静又获减刑。2009年,梁静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已经是她服刑后三度获减刑,原无期徒刑的判决变为有期徒刑17年4个月。

  据法院判决认定,2006年至2008年间,梁某假冒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谎称出售北京市回龙观龙跃苑小区经济适用房,以“天鸿卓越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等单位的名义,与多名事主签订虚假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或订立虚假的口头购房协议,骗取定金和购房款1400余万元。

  梁静假冒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先与购房者签订假合同并收取房款。随后,她通过地产公司王某(案外人)与物业公司联系,称“有人去看房签合同,正在办手续”,要求物业公司送钥匙。再将骗到的钥匙交给购房者,由此完成了“交房”。案发时,已有49位购房者办理了“入住”手续。一些业主甚至已入住一年多,开发商竟浑然不觉。2008年,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偶然发现,还没正式销售的房子有人入住。随后,梁静的骗局败露。她承认,收了大笔房款后,她给自己买了宝马车,还给男友买了价值12万元的手表、萨博轿车,其余赃款,她还用于给男友的家人购置房产。

  2009年9月3日,梁静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梁某上诉。市高院于2009年12月7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3月9日市高院裁定,将梁静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原判附加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2013年5月24日市一中院又裁定,对梁静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

相关热词搜索:北京 女孩

上一篇:中央气象台为台风征名 140个台风名循环用大多文雅
下一篇:宁夏氨气泄漏事故信调查 33人氨气吸入性中毒

分享到: 收藏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财经时报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时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供稿服务

  违法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ncaijing@163.com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所有版权 中国财经时报网

  联系邮箱:cncaijing@163.com              技术QQ:35709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