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高管均称对国资转移“不知情”—广州4亿国企腐败案背后的“群贪”现象
新华网广州9月12日电(记者詹奕嘉、毛一竹、马晓澄)以原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为首的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涉案资金近4亿元,是广州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受贿案。8月24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了《一手遮天群腐群蛀 国资“掌舵人”变“盗窃者”》一稿,揭示了张新华借国企改制贪污受贿的“资本戏法”。
近日,除张新华外的白云农工商公司多名涉案高管陆续受审。然而,在法庭之上,高管们却不约而同地声称对2.8亿多元国有资产被转移“不知情”。
“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追踪调查发现,在金字塔形的国企管理体制中,“一把手”权力集中贪污腐败,高管人员要么被“威逼利诱”拉上“贼船”,要么“揣着明白装糊涂”参与合谋,最终导致“一腐俱腐”。
案发后“不知情”,“分赃”时很清楚
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的多份起诉书显示,张新华等人2003年擅自成立广田公司,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多项资产和债权非法转入广田公司名下,2006年又成立广州新雨田公司,并仅用45万元收购广田公司全部股份,由此将价值2.8亿多元的国有资产转移至新雨田公司。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告诉记者,此案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者除张新华外,还包括该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原党委书记张福来、原副经理陈宇航、原办公室主任邱一旋、原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等多名高层管理人员。
引人关注的是,近日,这些高管在受审时异口同声地称“不清楚”公司改制中转移国有资产的问题,资产转移都是张新华的提议和策划。
张福来在庭上辩称,他虽参与过成立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的相关会议,但实际提议者是张新华。章国春则说:“转移资产和债权都是公司党政班子定的,我们只是执行者,没有考虑过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对高管们“不知情”的说法,旁听案件的不少该公司职工认为他们是“分赃时很清楚、案发后装糊涂”。一位白云农工商公司下属配件厂的员工说,这些高管与张新华一起开会、表决、签字,共同占有广田公司和新雨田公司价值不菲的股份,怎能说“不清楚”?
起诉书显示,张福来、陈宇航、章国春、邱一旋分别持有新雨田公司3%的股份,各价值853万多元。张福来一案的公诉人说,这些股份可以出让成为实际利益,“张福来在退休之后还不愿意退出股份,就是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个可期待、可预见的利益。”
“成立公司、资产转移,都要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讨论,签名、决策的人将责任全部推到提议的人身上,这是不负责任的。”这位公诉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