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该厂处理残留物方法不合规定
对此,汝阳县环保局城区环保所所长杨二峰表示,早在2013年5月14日,环保部门就曾致函三屯镇对其进行关闭,并下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行为违法处理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但当年12月份,该厂又偷偷生产。
据杨二峰介绍,该染料厂业主名叫陈建立,生产的是一种名叫玫瑰红的染料,经认定该企业属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该厂去年12月发生的生产事故致使地下水污染事件,是因为企业偷偷生产时把负压打成正压了,导致罐体当场爆炸,罐体内染料全部泄漏。“我们赶过去时企业已经简单处理完毕,生产车间已经盖上沙子和锯末,但是染料已经渗透,污染了地下水。”杨二峰说,也是那次事件后,各部门才下大力气将该厂彻底关闭,而把残留物抽到后山存放也是不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