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人民网)
人民是立国之本、社稷之基,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因此,帮助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事关公平正义,是政府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职责,更是党践行“一切为了群众”的重要体现。
织密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安全制度的重要性无需赘言,关键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计划落到实处,让老百姓得到实利,确保社会保障工作收到实效。
一是要制定出符合社会实际,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制度措施。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制定出的政策制度既要体现“一视同仁”的公平性,又要照顾“发展不均”的区域差异——针对不同区域的不同困难划定相应的救助额度;对于政府福利组织或者民间公益团体覆盖较少的区域投入更多的帮助;对于地方财政困难,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的区域,中央财政应适度倾斜……总之,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尽力保障救助对象得到应有的援助。
二是要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确保救助措施到位,款项到账。我国人口众多,人均生活水平不高,需要救助的群众为数众多,涉及的金额十分巨大。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很难避免见利忘义之徒侵吞、挪用救济款,使得相应的救援措施无法跟进。不仅导致百姓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还严重影响了政府和干部的形象。老百姓的“救命钱”被侵吞极易引发舆论哗然,引发民怨、民愤,造成阶级对立,社会的安定、团结遭到破坏。
三是要将“临时性”救援向“长期性”救助过度。针对不同的救援对象和救援原因,要在经济援助的基础上拓宽援助渠道、创新援助方式,加强社会救援力度,鼓励当事人员积极自救——由单一政府救济向社会合力救助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覆盖范围广、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强、救援形式多种多样的长效援助体系,逐渐减少临时性、突发性的“救急”,建立针对性、应对性强的“救难”式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