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早在201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区长宗国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于经济领域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中,特别提到了通过建成一批金融交易市场,开展离岸金融和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让滨海新区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占到全国的24%。
“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试点,还将便利股权投资类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一位从事股权投资管控的业内人士表示,新政实施后,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将被允许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必须经过外汇原币划转、被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金结汇使用等多个环节。
天津市某律师事务所张志芮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当企业结汇后,把结汇的人民币纳入一个专门的账户进行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会严密监管这个账户流向和使用,新政成功规避了外汇资金可能会流向一些违法和违规的领域这一弊端。
对于未来天津滨海新区在外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制方面有哪些外延制度有待健全,张志芮建议,需要实行“授权银行”管理和实施企业承诺准入制。同时,还要加强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管理的常态化以及完善异常资金收支监测体系等。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国在日前参加第三届中国航空金融发展(东疆)国际论坛时表示,不久的将来,天津自贸区将得到国务院批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将成为天津自贸区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一系列政策红利也将成为天津申报自贸区的坚实基础和重要推动力。
天津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落地后,将更好地满足外商投资企业资金运作需要,切实提升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政策环境,进一步推动新区在环渤海地区开放发展中发挥核心和引擎作用,带动天津开放型经济持续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