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在山林里发现了野猪的脚印,这是追踪它们的好线索。
退耕还林政策已实施多年,山林生态恢复加速。再加上大量农民外出务工,不再烧山扩地,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在皖南的深山密林甚至田园江河之畔,野猪等野生动物得以大量繁殖。根据我省相关规定,黄山市从2008 年之后,开始逐渐规范野猪捕猎。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获悉,仅从2012年至今,当地已捕杀野猪两千头左右,持证猎人有三百余人。
狩猎队自发行动为主
“仅2012 年以来有统计的,全市捕猎了野猪等(野生动物)2100 余头(只),其中野猪2000 头左右,保护了农作物31 万余亩,挽回损失至少170 万余元。”昨天,黄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胡毅告诉记者。
据了解,因山区村民反映强烈,根据安徽省2007 年出台的划定狩猎区等相关规定,黄山市2008年后对这项工作开始探索。此后,该市各地对一批猎手审批发放了持枪证和狩猎证,这些猎手或单个打猎,或三五组合,成立了民间狩猎队、护秋队等,对野猪等进行捕猎。当时,这些狩猎个人或小分队,由基层政府及林业等管理,狩猎行为也以自发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