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云南全面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取得了明显成效。(10月6日《光明日报》)
整改用数字说话。云南第一批活动单位查明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226辆,现已全部清理清退;应调整清理办公用房面积42078.6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的面积39555.9平方米,占94%;停建楼堂馆所5个,面积108000平方米。第二批活动单位查明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30辆,现已全部清理清退;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面积733286.99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的面积451434.93平方米,占61.56%;停建楼堂馆所22个,面积342484平方米。
整改需机制做后盾。云南省委、省政府还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停止审批。截至2014年6月,全省16个州市,有13个州市和109个县(市、区)实行公车标识化管理。
云南重拳整改,让群众切实看到了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刮骨疗毒”的勇气,各级领导干部需彻底打消讳疾忌医的顾虑,敢揭短亮丑、敢剖析根源、敢挖思想深处、敢触问题实质,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挂在心头。
总之,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坚持学习教育与整改落实相结合,整改落实就是实践。云南全面清理车、房超标,专项整治做到了“准”、“狠”、“韧”,不见成效决不收兵,值得群众真心点赞。(作者:龙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