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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车降价后价格仍远高于国外 试探性降价仅是应付调查?
2014-07-27 16:37:00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7月份以来,奔驰、捷豹路虎、奥迪等高端豪车品牌接连宣布整车、配件或保养价格下调。多家车企表示,降价是为了回应国家反垄断部门针对

  车企“出汗”还是“出血”?

  仅靠试探性降价,车企光是“出出汗”,可能难以起到更大的警示作用。在中国反垄断调查与执法日渐完善的基础上,未来一些在中国市场定价畸高的车企,可能将面临“出血”的惩罚。与此同时,专家提出,只有修改饱受诟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才能和反垄断调查执法相结合,打破部分车企在中国高价卖车、修车现状,保护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去年,包括大众、宝马、奔驰、捷豹路虎等车企在内的一大批外国车企,在中国市场都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大众汽车在中国的利润更是占到其2013年全球利润总和的三分之一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到反垄断处罚,车企无疑将面临“大出血”。

  处罚不是目的,不少专家表示,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垄断问题的根源,都指向实施多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苏华撰文指出,随着我国汽车市场广度、深度、容量等因素及经销模式的发展变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逐步从实施初期对汽车经销的促进与规范作用转变成阻碍作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贾新光表示,这间接强化了国内汽车售后维修与配件供应的垄断,只有修改完善这一规则,才能从根源上避免车企垄断生产、销售、定价、维修保养等几乎所有价格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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