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暗道”仍不易
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也是当时特殊历史阶段的产物——地方融资平台,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在地方债务的平台上“长袖善舞”。审计署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达到9.7万亿元,约占地方政府性债务的44%。
如今在地方债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下,地方融资平台将会何去何从,值得关注。
徐剑锋认为,就浙江省而言,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筹措资金,因为五水共治、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项目,地方债务规模较大、一些地方债务难以清偿,确实与地方政府的融资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自发自还试点的建立,在各种机制的约束下,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地方政府乱举债乱用钱。
“但从根本上说,只有真正使公债收入能产生效益,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才能使地方公债有充足的还债来源,才能避免陷入‘以债还债’的滚雪球似的发债恶性循环。”徐剑锋说到。
最近也有媒体报出,一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也已经开启,如今年5月份,安徽马鞍山城投更名为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月份,亳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郭宏宝对此表示,地方融资平台是企业行为,但最终的风险在于政府,其形式是少数人的决策机制,不透明。很难确切的说自行发债后会消解融资平台的风险,但是增量的风险是会降低,自发自还模式是规范地方融资平台乱象的基础。
郭宏宝进一步指出,地方债务纳入预算体制后,人大监督债务的资金去向,但隐性债务不能保证;操作层面上,人行也有相应的监督。因为地方政府发债不仅为民生,也为政绩,所以不排除地方政府还会发行一定量的隐性债务。地方融资平台是否能得到规范仍存在疑问。
“地方债试点的展开能否解开地方债困局问题很难说,需要上层政府的态度和决策,需要配套经济改革的相关行政改革。‘两条腿’一起走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形成良性循环。”郭宏宝最后指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