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用油的标识被指“不醒目”。多个知名品牌的食用油厂家近日遭到了起诉,原因是“转基因标识不清。”
标识太小看不清楚 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71律师讨要转基因食用油知情权
本报记者 雷鸿涛 文/图
“我不反对转基因食品,但我认为一些厂家‘转基因标识’太小,看不清楚,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9月24日,云南省律师许思龙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转基因标识不清的问题,许思龙于今年8月在微博上发起维权法律行动倡议。为此他联合70名律师,向全国多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商家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如今,包括昆明、西安、福州、青岛等地,全国有9起已立案。涉及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等多个知名品牌的食用油。
针对起诉,食用油厂家进行了回应。金龙鱼称,其产品“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走访 :转基因标识“羞答答”
9月24日,《法制周报》记者来到了长沙市开福区的麦德龙超市。超市内有多款食用油在销售。
记者注意到,这些食用油都将“非转基因”作为了卖点。以一款金龙鱼的5L花生油为例,厂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识的“非转基因”字体明显较大。在一款食用油的包装上,厂家还打出了“非转基因油,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的广告语。
不过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一些品牌的转基因食用油,“转基因”几个字却显得“羞答答”。
金龙鱼一款5L的食用调和油,厂家并没有把“转基因”几个字明显标识出来。在配料表的标签处,记者才看到“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菜籽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油菜籽”字样。若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转基因”几个字。
在一款福临门的食用油的包装上,“转基因”几个字同样没有明显标识。
“国家没有要求醒目的‘非转基因’标识,偏偏很醒目;国家要求醒目的‘转基因’标识,反而不醒目。”许思龙说,生产商的做法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记者了解到,国家相关法规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识管理办法》都对“转基因标识”有规定。
其中,《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
回应 :“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近日,许思龙已向昆明市盘龙区法院起诉嘉里粮油(防城港)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金龙鱼的生产公司)与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要求三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转基因食用油,重新更换产品标签,转基因食品标识清晰后再进行销售。
对此,食用油企业并没有回避。9月11日,金龙鱼的生产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发表了《关于金龙鱼产品标识的声明》。
其表示:我司采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产品,其产品标识符合我国农业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的要求,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转基因标识的位置及字体大小等内容,关于标识位置,该标准要求转基因标识应当放在紧邻产品配料表的位置;关于字体,该标准要求字体高度不小于1.8毫米。“我公司产品的标识只能并且已经完全按照前述要求进行标注,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中粮福临门公司公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公司产品标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