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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之争”让王老吉成国内知识产权维权典型
2014-12-20 19:50:07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逐年增多,继海信集团、苹果、LV之后,中华凉茶老字号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长达896天的“红罐之争”也于12月19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落下帷幕。法院判定红罐凉茶包装归王老吉所有,责令加多宝停止使用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并在七日之内赔偿广药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案件,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红罐之争”被誉为“中国装潢第一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其实回顾两者之间的合作历史,会发现明显是加多宝侵权违规。1995年王老吉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2012年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生产权后,本就附属于王老吉商标的红罐包装被加多宝以“创作说”、“使用说”、“贡献说”为由起诉,掀起“红罐之争”。随后,王老吉又将加多宝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犯并索赔1.5亿元。经最高法院指定,两案由广东高院合并审理。

从2012年7月“红罐之争”开始立案,这起长达30个月诉讼维权案终于水落石出。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红罐装潢权应该由王老吉享有,加多宝公司更无权享有,判定被告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立即销毁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库存侵权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视频广告和平面媒体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纵观王老吉也加多宝之间长达两年的法律鏖战,不难发现,和王老吉分道扬镳之后,加多宝不是遵守法律规定另立新品来正当竞争。反而是频繁发布“红罐凉茶领导者”“每卖10罐凉茶有7罐是加多宝”等违规的标语误导消费者,其目的是转移王老吉品牌的商誉价值。而法院判决的下达维护了中华老字号、“凉茶始祖”王老吉的合法权益,1.5亿元的巨额赔款也让加多宝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了代价。

其实,加多宝侵权只是众多知识产权侵权案的一个缩影。纵观各个行业,诸如“太白兔”、“哇哈哈”、“农天山泉”等混淆视听,借势营销的侵权案件不胜枚举,却极少有企业会像王老吉一样用两年多时间,横跨广州、重庆、北京等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知识产权。

北京黑铁科技首席战略分析师师天浩在博文中指出,任何国家,任何一家公司,无论处于优势还是劣势,使用知识产权维护自己品牌利益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已经坐稳老大地位的苹果,也难免为了自身权益对三星进行知识产权维权。侵权王老吉红罐的加多宝,在电视节目、车体广告、地铁公交站牌等公开场合狂轰滥炸的时候。我们从一个企业发展的角度去看,加多宝为何不另创品牌而是选择赤裸裸的侵权之路?肯定是为了利益,而对于权益受损方的王老吉,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就更天经地义。

继今年北京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后,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举行了揭牌仪式。多地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彰显了国家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典型案例,王老吉的成功维权也为其他企业维权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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