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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项资金管理引入“负面清单”
2014-07-19 00:04:00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评论:0 点击:

  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确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中引

  为确保措施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扩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将信用负面清单情况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快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短评

  制度创新“一石三鸟”

  “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是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山东省财政厅预算处调研员王元强介绍,“这不仅能促进审计及财政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而且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谓"一石三鸟"。”

  实行这一制度后,项目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成本将明显加大,违纪违规的冲动将得到有效抑制,可有效引导其行为趋于理性,也将有效扭转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且整改效果会更有效更长远。

  目前,专项资金项目多、涉及面广、扶持对象复杂多样,资金管理链条越来越长,项目核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建立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实现部门间信息共用共享,能够加大对失信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解决部门信息孤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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