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与盈利之争
与质疑TCL获得巨额补助违规同时发生的,还有外界对TCL这个“补贴大户”盈利能力的质疑。
佐证是,TCL在2013年获得了总计约22亿元的补助,而当年TCL集团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却仅有21.09亿元。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补贴,TCL实际的盈利状况应当是亏损。
针对靠补助才能盈利的质疑,TCL方面对记者表示,关于2013年TCL集团把获得的政府补贴计入公司利润的报道,既不客观也不准确。
2013年,TCL集团实现利润总额(即税前利润)36.3亿元,税后净利润28.9亿元。22亿元补贴中,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相关的补贴金额有8.6亿元,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惠民工程节能补贴、废弃家电拆解补贴等项目,均为国家行业政策性的资金返还。
TCL强调,按规定这部分金额已在产品售价中返还消费者或补偿企业的经营成本损失(如家电拆解补贴),只是反映在不同的会计科目,对企业利润并无实质影响。
而非经营性补贴中,有4.9亿元的技术创新补贴专项用于研发,而华星光电的8.5亿元补贴为以前年度资产构建获得,按照会计准则在本年转入营业外收入。
有业内人士也对记者分析,不能因为TCL去年获得的22亿元补助超过了上市公司股东获得的净利润,就认为TCL实际情况是亏损。因为二者会计科目不同,不能放在一起比较。
但他也对记者表示,家电企业获得的各种补贴,无论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还是非经营性的,都会对企业当期或者下期损益带来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