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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资本引爆私募资金池乱象 地产私募基金监管缺失
2014-08-03 15:58:45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原创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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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义枫分析,这其实就是变相的资金池,滥用担保在短期内圈到一大笔钱,可能拿去放高利贷,结果被套住。

  资金池就是一种资金空转和负债管理,只要有新钱进来,就可以兑付过去的产品。以借新还旧的方式作为支撑,给投资者制造了一种枝繁叶茂的假象,但事实上却并无真正的经营能力来支撑现金流,最终只会导致窟窿越捅越大,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至于姜涛携款消失是有预谋的诈骗还是亏钱后不得已的跑路?目前还不能确知。而据熟悉姜涛的消息人士透露,姜涛在进入基金行业前,其曾集资在鄂尔多斯买了个矿,结果自己的钱投进去也被套了。

  另据投资人猜测,在此之前数月,姜涛已经开始为跑路做准备。3月6日,海沧资本的公司股东和法人代表由姜涛变更为张桂起,原本姜涛持有的海沧投资的4500万元出资也变更为由张桂起接替;同在3月,姜涛办理完护照;6月,姜涛前往香港搭建资金出境通道。

  类资金池行业潜规则?

  在地产基金行业,海沧资金池现象并不少见。

  业内人士透露,大量私募基金均存在类资金池,通过超募或假项目,借新还旧,一旦房地产市场变差,投资者出现观望,没有新的钱进来,就只好亏钱,或跑路。

  一直关注海沧事件的律师钟凯文指出,在海沧的某些项目中,托管银行、监管银行和担保机构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

  在募资投向依林山庄的基金产品中,根据海沧有限合伙企业海品投资、融资方依林公司、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依林公司应将还款付至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银行将还款划拨至海品投资的账户,但款项最终去向不明。

  另据投资者称,海沧投资基金账户于2014年6月26日前后从另外三个有限合伙账户转出巨额资金,其中一个账户资金最终转到了姜涛的个人账户。

  深圳一位投资者表示,监管账户的资金可以划去与专款专用不关联的账户甚至个人账户,监管银行究竟起了什么作用?

  钟凯文表示,值得反思的是,托管银行是否按照严格的托管协议,将钱汇入监管银行;托管银行如何确认募集资金的规模,超募的部分是否仍然接受汇入;监管银行是否按照约定将钱汇给融资方;监管银行是否保证把钱兑付给投资者,而不是被GP或其他人挪用。

  担保方的制约同样很微弱。姜涛失踪事发后,担保方河北融资迅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与海沧资本的关系遭到了投资人的质疑。

  一般而言,投资者最为看重的是担保,此次多位受损投资者均称是因为看中河北融投的担保而做出的投资决策。

  海沧自成立以来,第一个基金产品(依林山庄)就得到了河北融投的担保,此后,海沧及旗下多只有限合伙基金产品的担保方均为河北融投。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抵押材料显示,在唐山瑞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融资方的基金产品中,在尚未与海沧签署任何融资文件之前,瑞泰就把相关的土地抵押到了河北融投名下。

  而投资者称,原定于近日内到期的5000万并未到达瑞泰,河北融投也没有提供担保,海沧的该项目为虚假募集。

  事发后,河北融投声明称,根据交易结构的设置,仅对项目方的违约担负连带担保责任,至于海沧资本对投资人是否履行还款手续,融投并不负责。

  陈义枫认为,在基金产品交易结构中,托管银行和担保机构都是针对融资方进行的,而非对投资者,只要资金回到了基金账上,托管银行和担保机构便没有责任。在海沧个案中,他认为监管银行和担保机构没有法律上的责任,而有失察之嫌。

  钟凯文则称,地产基金项目的流程一般可分为两种:一是担保方先跟项目接触,再去找基金管理公司;二是基金管理公司先找到项目,再去找担保机构。如果是前者,担保方主导融资方,但对于募资的基金公司却是完全放任。那么,担保方该如何向投资者提示这种渠道风险,需要反思。

  钟凯文指出,这对担保政策的完善应该有启示:担保范围是仅限于投融资的环节,还是一直延伸到兑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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