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电动化将成为珠三角推广 新能源汽车的切入口,同时逐步加大在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的推广力度,实现以公带私,促进市场的全面启动。根据计划,广东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 等领域的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到2015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同时将出台方案,推动政府机关 和事业单位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此外将落实省政府部分机关部门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采购使用新能源汽 车。
在此基础上,规划要求各市要“加快研究出台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并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应用环境。”
放开省内外品牌参与竞争
在至关重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上,广东确定各市财政补助加上省财政补助不低于国家补助标准的原则,形成各级财政购买补贴合力、全产业链补贴推广新能源汽车。
广 东省财政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与购车综合补助,主要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充换电基础 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例如,在列为一类地区的广州市,新能源客车将按照国家标准的30%给与省财政补助,纯电动专用车为30%,出租车为30%,公务车等 为30%,私人乘用车为10%。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并没有列入分类之中,这可能是考虑到深圳本地一直对推广新能源汽车给予较大的财政补贴力度。规划要求 各市均要出台财政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