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规划要鼓励国有企业以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于国有企业投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经审核允许其收益按公益性和保本原则进行专项考核,不纳入国有企业一般业绩考核范围。这也属于一种机制创新。
按 照此前上海等地的经验,引入更多外地品牌参与市场竞争,成为推进购买的一大推动力,形成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应用环境。广东此次规划也特别重视鼓励竞争以降低 成本。规划提出,通过加大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各方特别是省内外整车制造企业积极参与竞争,鼓励不同技术路线、不同商业模式的探索和发展,促进形成规模效 应,不断降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本,尽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在不依赖大量财政补贴前提下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广东新能源汽车推广对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都不设限。其中,规划提出探索通过采用“EMC(电池兼容)+租赁+政府补贴”等新型商业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整体推进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汽车4S店要建充电站
在电动车充换电设施上,广东希望通过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尽快形成充换电网络,扫除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障碍。实际上,“以公带私”的推广模式,也更有利于在前期集中形成充换电网络。
规 划要求,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新建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要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换 电设施,现有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要逐步加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居民小区停车场也要根据业务要求安装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加油站要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 充分利用路灯网络、咪表停车位等电力资源建设充电桩。繁华商业区、大型商场均要逐步开设具备充电装置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此外,规划也鼓励南方电网公司参与珠三角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