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力争中央和国家机关在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
自“公车改革”一词被中央正式提出之日,已有20年,这20年来公车改革之路走得缓慢而又阻力丛丛。
任何一次改革都会动摇当时利益阶层的利益,改革想要得到利益阶层的支持就必须给予另外的利益补偿,但是要得到非既得利益者的支持就简单多了,就算不给其带来直接利益,也会得到一些支持,如果再给非既得利益者一点利益的话就能完全得到他们的支持了。
“司局级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的车改补贴标准,对于一般干部来说如同喜讯一般,反正单位公车轮不到自己坐上,能有车改补贴来提高生活标准或是补偿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打车花销,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这样的补贴标准,在基层实施起来又会如何呢?县区、乡镇,90%以上的单位都是科级单位,单位一把手都是科级级别,中央要求科级及以上的均为500元,那么在县区和乡镇又是不是领导和干部拿的补贴标准都一样呢?基层究竟是会采取提高领导标准,还是降低一般干部的标准来区分彼此的不同呢?而且,又会不会存在科级领导会因领取标准不高而照样拒绝进行彻底的车改,甚至一边领补贴一边照坐公车呢?
中央的决策向来都是好的,只是越到基层越难以遵照执行,加之地方领导总会认为中央离地方隔得太远,只要应付好直接上级单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