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像毒瘤一样侵害人的心灵,有时让行为人失去行为控制。近日,宣州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赌博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李某与张某系同村村民,平时喜欢聚在一起“玩几把”。2013年2月2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与张某等人在他人经营的小店门口“摇单双”,因更换骰子和出老千的问题起了争执,进而发生扭打,后在相互打斗过程中,被告人李某从水沟中摸起一块瓦片将张某左眼砸成轻伤。事发后,经当地派出所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李某具有前科劣迹、自首、达成刑事和解等从重和从轻的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伍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