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昆明,日前,有居民反映矣六街道办子君社区主任张荣因父亲去世大办丧事,包下社区内3个客堂摆宴请客,每餐400多桌,就餐人数上千人。目前,官渡区纪委已介入调查。(来源:搜狐网)
婚丧喜庆象征性地为亲朋办几桌酒席,本来是人之常情,也无可厚非。但是,在“八项规定”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像社区主任张荣那样为父亲大办丧事,居然包下社区内3个客堂摆宴请客,每餐400多桌,就餐人数达上千人的壮观场面确实罕见。近年来曝光的村干部贪污腐败以及违法乱纪的事件,让我们的人民以及我们的政府都无比心寒,然而作为村干部,出生于朴实的农民,本应该为自己的村民谋取利益,本应该是老实本分的群体,为何我们的村干部会权力失控呢?其实想想也就明白了,村主任作为最基层的党员干部,表面看非常不显眼。但是我们却不能不把主任当干部,在村集体他们却有绝对的权力。入党推荐、低保认定、青年当兵,邻里纠纷,几乎村里每件事情,村主任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甚至是决定权。换句话说就是村主任他手里掌握着千人左右的生机,不去就怕日后被穿小鞋、找麻烦、无辜刁难,这是为自己谋条“后路”而已。绝对的权力,就容易滋生腐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具体要求。如,《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我们各地根据《准则》、《条例》、《公务员法》都先后出台了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的制度规定。可这些制度在执行中往往容易被人们认为是人之常情,是礼尚往来,忽视了其危害性,尤其是对这方面的查处打击力度不够,也纵容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