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辉:正在抓紧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2014-07-20 07:50:00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原创   评论:0 点击: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今日上午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发表了对互联网保险业的看法。他表示,保险行业借互联网金融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今日上午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发表了对互联网保险业的看法。他表示,保险行业借互联网金融博兴之机,开始进入一轮全面发展期,以网络销售为核心的互联网保险,在新技术应用浪潮下迅速成长为一个创新的子业态,呈现出市场主体集中进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等特点,从2011年至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增加到76家,2013年保费规模达317.9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近10倍。

  陈文辉表示,从事金融活动,必然会产生风险。保险是专门管理风险的技术,互联网保险也不例外。互联网保险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因此,如何在二者之间建立平衡的规则,是互联网保险监管面临的挑战,

  保监会很早就开始关注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在2011年制定的一个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去年,结合众安保险这个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设立的运营特点,制定了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的一个标准。目前,保监会正在抓紧起草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办法讲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的问题,明确互联网的监管政策。

  尽管尽管文件未出,但陈文辉透露了几条关于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原则性意见:

  首先,一定要采取开放、鼓励、包容的心态来对待互联网保险。相对于其它的金融行业,特别是众筹和P2P,互联网保险虽然在局部领域有所突破,但尚未形成稳定的金融业态,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更需要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创新就是对既有体系的一个突破,对于互联网保险这个新生事物,不仅要有开放包容的态度,更要有一种积极的态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地起到决定性作用,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前期,部分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产品服务、渠道等开展了创新,有的服务了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的提升了客户的体验,当然,也有的产品是有一种博眼球之嫌。相信那些符合保险基本原理、真正有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的产品才是有生命力的真正创新产品。所以,应该相信市场的选择;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与互联网的深度整合,传统保险原有的风险依然存在,而新的风险也将逐步显现,这些风险有可能由于互联网的辐射效应不断放大,引发系统性的风险,若不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将对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既要采取积极的态度鼓励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也要有一个底线思维,不出现系统性或者区域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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