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19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三一方“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在发布会上表示,随着美国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下达,从那一时刻起,美国奥巴马总统就BC风电项目下达的命令在法律上已经失效了,三一的诉讼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美国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当地时间15日裁定,中国三一集团与美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在风电项目中具有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美国总统奥巴马下达的相关禁止令有违程序正义。判决认定,美国政府需要向罗尔斯公司提供相应的程序正义,包括了解美国外资委员会和总统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关信息后回应的机会。初审法院应就罗尔斯对美国外资委员会各项命令的挑战和诉求立案并进行实质审查。
三一方称,总统的命令是根据CFIUS(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推荐做出来的,如果在初审法院重审,结论也只有一个,CFIUS在风电项目上同样违反了宪法,剥夺了罗尔斯公司的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没有给与适当的程序正义。
三一集团董事、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在发布会上表示,这个案子走到今天,接下来也存在美国外资委员会和奥巴马总统可能上诉,如果上诉,三一将继续把官司打下去;如果放弃上诉,三一将取得彻底胜利;但是也不排除进一步和解的可能。下一步是把项目转让还是其他,取决于对方做出何种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