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国家环保部通报华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受检查的2.6万多家企业中,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对88家企业处以总额613万余元罚款,平均每家污染企业罚款7万元。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祸及子孙后代。治理环境污染,各级政府应该真正负起责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另外,企业违法排污后,将首先遭到罚款,如果还是没改正,企业必须每天都要接受处罚,大幅度提高了“违法成本”。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方面盯牢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盯牢污染企业,江苏治理环境污染的“盯人战术”,可谓扭住了“牛鼻子”。唯有政府部门有人“挨板子”,污染企业老板要为污染大把“花银子”,才能真正有效遏制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
原标题:治理环境污染需要“盯人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