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微评 > 正文

男欲休患病妻  法院判决不准 
2014-07-04 15:30:25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夫妻本是同命鸟,应患难与共、白头偕老。可家住宣城的王某怎么也想不到,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自己身上真实地上演了一回。丈夫无情,

  夫妻本是同命鸟,应患难与共、白头偕老。可家住宣城的王某怎么也想不到,“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自己身上真实地上演了一回。丈夫无情,法律有情。日前,宣州区法院作出判决:不准离婚。

  张某与王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登记结婚。2013年2月,王某因咳嗽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IgA肾病。张某得知王某的病情后,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称其与王某从恋爱至结婚时间很短,双方尚未建立感情,IgA肾病当今仍无针对性治疗方法,王某隐瞒病情,双方也不可能再建立夫妻感情,请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某辩称其未隐瞒病情,且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一方有困难时,另一方应给与必要的关爱和呵护。张某并未能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故对张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李中华)

相关热词搜索:法院

上一篇:分居期间丈夫借款 法院判决由其单独偿还
下一篇:轿车燃烧报废 保险公司应理赔

分享到: 收藏

精华推荐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财经时报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时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供稿服务

  违法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ncaijing@163.com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所有版权 中国财经时报网

  联系邮箱:cncaijing@163.com              技术QQ:35709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