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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继伟:改革时间表明确 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2014-07-04 11:46:00   来源: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韩洁、高立、何雨欣)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将在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韩洁、高立、何雨欣)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将在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楼继伟说。

    楼继伟说,从逻辑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整体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

    他表示,今明两年是关键。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在立法、推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楼继伟说, 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改革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

    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立法先行,扎实推进。

    楼继伟表示,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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