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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副局长这样的干部要不得
2014-07-15 10:12:52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7月13日晚上11时许,在咸阳市世纪西路,一辆车牌号为陕DD055警的司法警车撞伤一名17岁高中生,当时,警车没有停,直接开走了,七八分钟

  7月13日晚上11时许,在咸阳市世纪西路,一辆车牌号为“陕DD055警”的司法警车撞伤一名17岁高中生,当时,警车没有停,直接开走了,七八分钟后才返了回来。肇事警车返回后,车上下来一个便衣男子,用手机在现场拍照后准备再次离开,结果被围观的市民拦住了,肇事司机是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7月15日凤凰网资讯)

  身为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的程某,在开车造成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不是救人,也没有报警,而是选择逃逸,在经过几分钟的心里挣扎后回到现场,也没有选择救人或者是报警,而是想悄悄拍几张现在照片后就离开。试问,在这位副局长的心中到底有没有关心伤者的生命安全,在他心中关心的只怕是如何消除此事的影响,如何保住自己的“官位”,回来拍照的用意也值得推敲,如果不是被围观的市民拦住,是不是到了明天肇事的就是某个“临时工”了?

  十八大以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党中央更是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心系百姓。一个普通人撞人后的第一反映都是抢救伤者的安全,而程某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在造成交通事故后居然一点也没有关心伤者的安全,没有报警救人。只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陈某这里是走了过场,流于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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