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苏泗洪“铺路种豆”消息,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月26日 新华网)
作为县级政府,你经常要求别人要遵纪守法,别人乱占地建厂你们要去拆除,别人手续不全修房造屋你们要去要求整改,怎能自己不带头遵纪守法呢?这不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作为县级政府,虽然相关的改建土地申请已于去年底报到省里,但目前仍未批复,你们就提前实施了省道改建工程,你们难道不明确,手续不全就开工实施省道改建,这是不合法的吗?但事实已经发生了,实在令人耻笑,堂堂的县一级人民政府,未“批”先斩,居然也做这种荒唐事!
文中提到:“针对舆论质疑由此造成的浪费,陈庆表示,复耕覆盖的道路大部分仍是路基,还没有做沥青面。”意思是什么?这不算浪费吗?那是浪费还不算大吗?但笔者认为,不管浪费大小,这肯定都是浪费,这是他们想为自己不合法的行径作诡辩。试问,前期规划不要时间和人力吗?改建土地申请上报到省里不要人力吗?招标、征地、移民、路基修建等不要人力和财力吗?在建筑工人劳务费日渐攀升的今天,浪费还不少吗?再有,新马路上回填土不要钱吗?种黄豆不要钱吗?马路上盖的土的土质有先前好吗?黄豆产量不下降吗?凡此种种,都造成了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