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坏账需要消化,债务杠杆率需要下降,但以行政手段激发道德风险,为什么不用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来处置?
去年2月,财政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参与本省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地方国资金融机构或者地方授权的准国资金融机构出炉。如果真想处置坏账,由专业的、经过市场检验的金融机构出面更加合适,地方政府也可出售非核心地方国资化解债务风险,就是在网络上公开招标,道德风险都要小得多。
中国实体经济正在大力推进市场化,金融机构却逆势而行,为未来整体道德风险与金融风险,埋下了巨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