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文沈阳鸿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成军大连绿缘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回顾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我们不难发现,近年来减税标准上限屡次被提高。
2011年,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幅度统一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2万元;
2013年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推出六大新政策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其中包括加大税收支持,即从10月1日至2015年年底,将月销售额2万—3万元人民币的小微企业也纳入暂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
然而,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是否真正享受到了政策优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举措,对小微企业的“减负”成效究竟如何?对于中央此次发布的六条扶持新政策,小微企业又有着怎样的期待与疑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小微企业主,以呈现来自小微企业的最真实声音。
程序繁琐、融资难
优惠政策全面落实难度大
“近一年来,由于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等影响,我公司整体工作量减少60%左右。而工作量的骤减,使得我们在招募工人方面也不得不更加谨慎,人员车辆等也处于较困难的坚守状态。现在公司整体处于亏损状态。”大连正志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志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公司融资一直非常困难,因而导致资金紧张。“加之银行融资的门槛又较高,每当机会到来之时,我们往往不得不东拼西凑,以完成资金的筹集工作。”潘志刚说。
“我们小微企业现在亟须融资方面的政策支持。”大连绿缘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成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大都是进行资产抵押方式,而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大都有限,我们公司在融资方面基本靠家族内部自己筹集,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沈阳鸿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景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小微企业大军中,家族式企业占比重不小,而由于其财会人员均由家族人员担任,其在申报依法纳税等方面也缺乏专业性。“更重要的一点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流程也较为复杂,因此,如果免税额不是太大,大多数小微企业都放弃了。”
此外,李成军还表示,根据以前的规定和材料要求,必须是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要账务健全、财务核算规范,能够准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等,而这些条件客观上限制了一些处于刚刚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