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至2015年3月,我省将对能源、出版、冶金、交通、水利、金融等行业国有企业的2012、2013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中,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增长幅度如高于普通职工,违规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
监督检查具体内容为: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情况、企业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情况、企业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以及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