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华晔迪、赵晓辉)国务院国资委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等六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
这四项改革试点分别为: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据介绍,此番试点将因企制宜实行“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试点将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市场化方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大胆探索与坚守底线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主要原则;通过试点,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以及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
“不是搞‘盆景’,也不是搞政策‘洼地’,目的是要试出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通过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实践支撑。
为抓好试点工作,国资委已成立4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试点企业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