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关系调整最棘手
毫不讳言,在整个财税体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最受各方关注,亦是目前看来最棘手的问题。
在这一关系上,我国先后经历统收统支、分灶吃饭,最后到1994年实行分税制才稳定下来。
然而,分税制实施后,主要的、收入来源稳定且增收潜力较大的税种,都列入了中央固定收入或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而留给地方政府的大多是次要的、收入不稳、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的中小税种。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韦森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分税制改革的弊端是导致大部分钱被中央拿走了,地方政府收入相对较少,但事权又落在了地方政府。没有钱就逼着地方政府采取其他办法:一是卖地,二是向银行贷款,导致地方政府负债很高。
事权与财政收入的不匹配,成为央地财政关系的主要矛盾。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各占一半,但地方财政支出占了85%左右,差额部分通过中央转移支付来弥补,这客观上会不同程度地干预地方的事权。
中央党校博导王长江指出,央地财权、事权分配不均还导致地方政府形象下降,“地方政府为了完成需要承担的事权,不得不增加财政外收支,加重企业、社会负担,还可能导致腐败滋生”。
事权划分被专家们称之为深化分税制改革的始发环节,是财税改革破题的关键。但这并非易事。刘尚希坦言,央地事权调整很复杂,不仅仅涉及到政府行政机关事权调整,还涉及到一些国家职能的调整;不仅仅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调整,省以下各级政府的关系也可能需要调整。“要从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出发,在事权划分依据和标准上达成共识;没有共识,就事论事去划分,会陷入‘讨价还价’的纷争。”
《方案》透露,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将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
多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只是明确了司法方面的事权将上收,其他基层政府承担较多的共享事权,如教育、社保等,未来如何改尚不清楚。
而致命的是,当“营改增”最终完成时,地方政府所依赖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将不复存在,再加上地方税体系建设勉为其难,怎样才能确保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与其承担的事权相适应,这个问题更值得关注。
目前税制改革还在进行中,“营改增”有待扩围,资源税仅在部分省市试点,消费税尚未开启,房地产税有待人大立法。这些重点税种改革后,政府财力会有何种变化,尚未可知。
楼继伟在解读《方案》时称,《方案》提出“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对中央和地方收入进行合理划分,然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