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二”考虑到上海市居民用气主要用于炊事、沐浴等基本生活,少量用于采暖,消费弹性较小,为适应上海市气候变化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趋势,减少对居民用户影响,第二档、第三档价格与第一档的比价分别同幅下调0.1,即各档气价的比价关系调整为1:1.1:1.4,即第一档为户年用气量0-290(含)立方米,价格3.02元/立方米;第二档为户年用气量290-500(含)立方米,价格3.32元/立方米;第三档为户年用气量500立方米以上,价格4.23元/立方米。
两套方案均根据上海市信息中心的统计和分析,剔除零度表等因素,将户年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根据市内80%居民用气量确定、第二档根据市内95%居民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用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