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招”要杜绝“近亲繁殖”,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公招”信息公开,加大对各类“公招”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真正实现阳光招考;其次,加强对公权的监管和惩罚力度,让违规招考的官员和违规考录的人受到严肃处理,才能让一些心存侥幸、想走捷径的人,不敢再打“公招”的主意,才能让真正的人才在考试中脱颖而出,确保实现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第三,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公招,只有领导干部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清除特权意识,才能杜绝权力自肥;最后,组织人事部门和纪委要加强对人事考试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公招”的公平正义。
作者: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