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广州市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李俊夫被查系中央巡视组交办。同时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对“通奸”一词进行解读,称以通奸为代表的“错位的感情”是不少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催化剂,是案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7月22日《新快报》)
近期,在我国的各大媒体当中,关于“通奸”这一带有强烈时代特色的名词,高频率地出现在纪委的通报内容中。从中纪委到广东省纪委,在近期查处的官员通报中,都能看到有通奸的描述,除了李俊夫被查系中央巡视组交办之外,还有的就是之前通报了的增城原市委书记曹鉴燎等。
现如今这个“通奸”二字,在我国的官方解释当中也变得是很“优雅”的代表了。近日广州市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对“通奸”一词进行解读,称以通奸为代表的“错位的感情”,这样的错位感情造成了我国的官员们相继的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可以说这样的错位感情是他们违纪的一个“催化剂”。
干部违纪违规,那就是必需得按照法律程序来办理的,绝对是不可以徇私枉法的。但是在这样严苛的规定之下,对于干部的“通奸”行为还是偶有发生,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在说明我国的公务员的素质是很大的问题呢?诚然,在这个通奸的案例当中,毕竟也是少数的领导干部。但是这个已经是足以引起我国纪检部门的注意的,为何把这个“通奸”给当作了是他们违纪违法的催化剂呢?
“通奸”这词语,并不陌生,但是伴随着领导干部职权的膨胀,他们内心的娇纵感也是在不断的滋生的。所以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这个绝对不可以成为他们脱罪的借口。再者就是他们对于金钱和权势的追求,让他们是蒙蔽了双眼,看不到自己的职责在哪里,所以才会一步步的深陷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