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真正解决民政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民政部党组近日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推进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全面落实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民政保障、社会治理等相关公共服务,针对民政工作关乎基本民生、服务群体特殊、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等实际情况和特点,突出抓好作风建设、权力运行、执纪监督、廉政教育、改革创新和责任落实等6方面工作,以解决民政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着力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
《办法》对民政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明确了工作重点。如在社会救助领域,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对“人情保”、“关系保”及媒体曝光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经办人员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错保”的,依法追究责任。在优抚安置领域,着力推进各种优抚保障政策的落实,实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建立退役士兵“阳光安置”机制,量化退役士兵服役贡献,做到安置对象公开、安置岗位公开、安置结果公开。在社会福利领域,推动落实中央对养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养老规范化水平。加大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管理规范、安全。完善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规范孤儿生活费发放程序,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办法》还明确了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等领域的工作重点。
《办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明确民政部党组是责任主体,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部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求部党组及党组成员对民政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亲自协调、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到位、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