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下发的“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引发争议和“吐槽”。该标准拟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7月28日新京报)
患者意外死亡是引爆医患关系的烈性炸弹,在此语境下国家卫计委拟定患者死亡率,深有保护患者之意。但从互联网征求意见情况来看,网友对此广泛质疑。卫计委对死亡率的拟定,对患者而言,到底是“爱”还是“害”?
大家普遍担心的是,卫计委规定死亡率,犹如给二、三级综合医院上了一道枷锁,横了一条硬杠。医院为创级评优或保住名誉,会不会拒收重病号,或者赶走病危患者。以上担心绝非杞人忧天,如众网友所言,“以前医院为了控制医保总额,拒收医保病人;以后医院为了控制死亡率,又怎么保证医院不会拒收危重症病人呢?”
有此担心的不仅是广大群众,还有众多医生。面对新规,医生们更为为难。悬壶济世、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但迫于考核治标和利益考虑,善良的医生们该如何抉择?选择“职业道德”还是“生存利益”,毕竟医生也是单纯的社会人,这种选择太焦灼。
虽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标准中显示的住院患者和住院手术患者死亡率数据,只是对二、三级医院基线调查获得的客观情况、行业平均水平的实际表述,并非要求达到的目标,不会导致医院为此拒收重病人。由此就推断医院不会拒绝病人,在笔者看来,卫计委方面多少有点“牵强附会”和“一厢情愿”。把衡量服务质量的量化杠杆明摆在哪里,却说并非要求医院达到目标,医院和名校一样,以牌子和名声立足,打响名声、树立名牌靠的的是高超的医疗水平和优质的服务质量,而死亡率很大程度上就决定着一家医院的业界口碑和“江湖”地位。
所以,如专家所说,死亡率最多只能作为参考性标准,而非强制限定。我们不可否认个别医院的个别医生职业道德缺位,造成患者不正常死亡,但那毕竟是个例,绝大多说医生职业素养都是过硬的。如果因为死亡率的硬性规定,个别医院被迫把死亡率挡在医院外,那么卫计委对患者的“关爱”,最终就变成了无情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