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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官员:政府收入占GDP比重44%明显偏高
2014-07-31 07:52:49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7月30日表示,从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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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7月30日表示,从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如果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稳定宏观税负的原则,这一比重明显偏高。

  许善达是在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做出上述表态的。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为44%

  许善达称,由于统计覆盖的口径不同以及政府收入的增长,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11年的31%上升到2013年的39%,从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

  “预算报告中政府收入一共有四项,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以及国有经营性资本收入。其中国有经营性资本收入上交给财政的数据没有公布,但数字比较小,不到1千亿。除此之外,前三项加在一起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许善达直言“这个数字是相当高的”。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为74638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5968亿元;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7096亿元;而今年上半年我国GDP为269044亿元。据此计算,上述三项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4%。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大,意味着企业、居民的税负较重。许善达表示,从国际上的情况来看,政府收入占GDP比重最高的是北欧的福利国家,大约为45%-50%,个别国家超过50%,但这些国家的教育、医疗、住房都是政府管;第二类是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宏观税负大约为35%-40%之间。

  我国宏观税负偏高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且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和时间表。方案提出,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稳定宏观税负。

  “按照中央稳定宏观税负的指导原则,44%的政府收入就偏高了。”许善达表示,即使现在44%的数据中,也并没有百分之百覆盖政府所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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