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快速增长,据估算,从2007年末至2013年中,地方债务在短短6年里增加了3倍以上。国家审计署发布报告称,当前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地区存在债务风险问题,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债务情况较为安全,而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过快,规模偏大,风险不断提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规模控制。
债务规模大幅增长
去年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政府性债务为30.27万亿元,其中全口径中央政府性债务合计12.38万亿元,全口径地方政府性债务合计17.89万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整体上看,全国政府性债务在结构上未出现明显变化,但债务规模大幅增长;债务负担加重,短期内将面临着集中偿付的压力。
债务结构方面,当前政府性债务仍以负有偿还责任的直接债务为主;从政府层级来看,市级政府债务仍是地方政府债务的主体,但县级政府债务增长快速;从政府举债主体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仍然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主体。
从举债资金来源看,虽然银行贷款仍是地方政府举债主要来源,但近年来债券、BT和信托等融资方式快速发展,银行贷款占比明显下降,融资方式更加隐蔽,积累了新的债务风险;从债务投向来看,地方政府债务仍主要投向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教科文卫、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建设领域的债务增长较快。
开明渠堵暗道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地方债开始增长,近几年增速加快,风险不断提高。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控债务风险单列为一项工作任务,要求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
今年5月,国务院提出,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国务院还指出,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5月21日,一项标志政府举债“阳光化”的改革正式启动。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目前,广东省、山东省已完成首批试点债券招标发行工作。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处副处长闫敏认为,应改革我国当前地方政府考核体制,不简单以GDP增速为指标,同时纳入债务、环保、民生等衡量因素,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减弱,举债愿望亦随之下降;逐步改革预算制度,尝试允许部分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与市政债,使地方性债务更容易监管,运作更为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