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滚动 > 正文

工信部出台新政 四大过剩行业产能如何置换
2014-08-04 14:26:35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工信部7月31日公布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出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四大行业的项目建设,要制定

  而钢铁、电解铝行业项目核准权限目前仍在国务院相关部门,与此相适应,置换方案暂由工信部确认。随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调整,这两个行业置换方案确认也会作出相应调整。

  该负责人强调,置换方案确认权下放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明确相关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并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角度提出了相关措施,利用社会公众力量来监督落实。

  《方案》明确可用来置换的淘汰指标范围、产能换算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开;明确产能置换方案制定、核实确认和公告的程序和要求,工信部还要组织抽查;明确工作责任,要求相关人员要对置换项目真实性、产能合理性和淘汰时限负责。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置换方案确认不能代替项目核准 (备案),项目核准(备案)仍需按照现行的投资项目核准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热词搜索:新政 行业

上一篇:中行农行取消多项小微融资收费 警惕费用少了利率涨
下一篇:中国央行1620亿美元“大手笔贷款”引发转变政策的市场臆测

分享到: 收藏

精华推荐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财经时报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时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供稿服务

  违法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ncaijing@163.com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所有版权 中国财经时报网

  联系邮箱:cncaijing@163.com              技术QQ:35709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