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欠债。(资料图)
镇政府欠债百万19年“忘了还”
19年前,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判决,判陕西省泾阳县蒋路乡政府(撤乡并镇后归安吴镇)支付给村民张积阳企业转让费约150万元。19年中,政府仅还款约20万元,而乡(镇)总共更换了9任领导,现任镇领导甚至不知道还有这笔债务。
今年64岁的张积阳,在很多人眼中事业有成。但是,只有他及其亲友知道,其身上背着数百万元的债务。同时,19年前,乡(镇)政府欠他未还的100多万元,如今连本带息已达五六百万元。
政府收购个人公司未付清全款
张积阳是泾阳县安吴镇蒋路村人,虽已年过六旬,但身板硬朗、思维敏捷。他说,他但凡有一点办法也不会找媒体,因为他知道镇政府也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巨额债务,但是他背负的债务如今连本带息也已超过700万元,他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让这些债有个了结。
张积阳提供的一份泾阳县人民法院(1995)泾民初字第19号判决书显示,农民张积阳在1984年1月至1990年曾担任蒋路乡政府企业办主任,在任企业办主任期间,以个人名义开办了泾阳县华强养殖公司。
泾阳法院当年审理查明,1990年10月,蒋路乡政府为了接收华强养殖公司,原乡长刘海仁(判决前已病故)亲自组建了清算小组,对所有账务、资产进行了长达40余天的全面清理。随后,刘海仁指示原企业办按所造清单接收该公司,后未能履行正式的交接手续。之后,该公司就被乡政府层层发包。
在没有拿到全部卖场款项的情况下,张积阳将蒋路乡政府起诉到泾阳县人民法院。1995年1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判蒋路乡政府支付张积阳企业转让费约150万元。
蒋路乡政府随后提起上诉,1995年6月15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乡政府的上诉,维持原判。
现任镇领导之前不知有这笔债务
根据当年的一些法律文书显示,张积阳当年是以个人和公司名义,先后在金融系统和个人处贷款和借款给该公司投资并进行管理的。
2014年9月25日,张积阳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当时养殖的是鸭子,主要供给西安、咸阳、铜川等地的北京烤鸭店。存栏最多的时候,鸭子数量达到5万只。当年效益最好时,这个养鸭场一年的利润能达到30万元,“上世纪90年代初的30万元,非常可观了”。
这么好的效益,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张积阳要将一个赚钱的企业转手呢?
“建场和投资都是我出的钱,但是一些领导今天拿几只鸭,明天拿几只鸭,我们又不敢得罪人家”,张积阳说,在最乱的时候,鸭场的汽车经常被一些领导干部开走,一些车常年被占用,张积阳敢怒不敢言。
最终他同意将养鸭场卖给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