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12月28日讯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用法治引领、推动和保障资本市场发展
——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在京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12月27日,由上交所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依法治市: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选择和推进路径”。与会专家就“股票发行注册制与证券立法” “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和“证券司法与多元解纷机制”等专题展开了讨论。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和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市场专业人士近百人参加会议。
在主旨演讲环节,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郭锋副主任认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推进市场改革创新,强化投资功能发挥。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加大对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与秩序。三是强化法律适用的统一性、透明度,提高监管执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四是坚持科学立法,争取通过本次修改证券法,使我国资本市场立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法律部黄炜主任指出,资本市场是规则先行的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法治发展史。法治与市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辩证关系,法治兴则市场强,法治衰则市场疲。未来,将继续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积极配合证券法、期货法等基础性立法,梳理完善配套规章、规则体系,继续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发挥法治对资本市场的保驾护航作用。
在 “股票发行注册制与证券立法”专题研讨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认为,《证券法》应当以盈利中心主义向信息披露主义转变,在制度安排上建立信息披露的中心地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信息甄别、信誉中介的信息担保功能,推进该中介信息的公开,实行信息披露违法惩戒机制的改革。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龚繁荣主任指出,本次《证券法》的重中之重就是在法律上确立股票发行注册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确立股票发行注册制,既要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也要立足国情,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出发。国浩律师事务所吕红兵律师认为,注册制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功能,厘清中介机构的责任;完善多元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从后端强化注册制的保障。
在“多层次市场发展的制度构建”和“债市发展与衍生品创新的法制路径”的专题研讨中,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陆泽峰指出,实践中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迅速,法律上应当将多层次资本市场区分为公开市场与非公开市场,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
在“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和“证券司法与多元解纷机制”的专题研讨中,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程合红指出,在证券司法过程中,要进一步研究行政处罚作为民事赔偿前置程序的问题。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总监卢文道指出,PE+上市公司模式在实践中日益普遍, PE已经从IPO环节渗透到并购重组,模式是先成为少数股东,再与上市公司合作成立并购基金或者组建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市值管理协议和并购重组服务协议。其优点是有助于提前了解标的公司,减少上市公司并购成本,有利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但也存在着追求短期利益,不顾长期目标和主业发展,盲目追求新型产业热点和资本运作的缺点。另外,需要关注的这种模式还有可能会滋生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多种问题。对于这种模式,建议强化有关PE结构、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方面的披露。
据悉,“上证法治论坛”创办于2010年,已连续举办五届。本届“上证法治论坛”聚焦推进资本市场法治的现实选择和推进路径。在回顾和总结资本市场法治发展基础上,对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强化资本市场法治监管进行了深入研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献计献策。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