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份的车险联席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也提出,在费率方面,应以市场化为导向,赋予并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拟定自主权。由于大数法则是商业车险费率测算的基础,为了防止个别保险公司出现大的定价偏差和定价风险,行业应该制定一套综合性、多年期的商业车险损失发生率表供业界参考。对于商业车险保费中的其他构成部分,应将拟订自主权逐步交予市场主体,以激发市场活力,鼓励良性竞争。
对于险企自主创新设计的条款,方先生坦言,虽然这次并没有明确险企车险条款费率创新的空间有多大,但是有些东西肯定不会纳入保险责任的,比如一些明显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