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费平衡术
据了解,对于下一步的“清费”,基本原则是国家层面的收费基金不在清理之列,清理范围为省级及以下的收费基金,而且是全面清理。
记者注意到,煤炭资源税改的同时,中央层面的涉煤收费基金也在“收减”,逐步为资源税改铺路。在《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发布的同一天,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一并取消的收费还包括山西省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青海省的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
与此同时,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属于重复设置、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的不合理收费,也应清理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应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而对中央设立的收费基金,《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按照要求,各地要在10月底前将清理情况,包括取消的收费基金项目和涉及金额、保留的收费项目等,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地方煤炭企业人士表示。
该地方煤企人士说,以前的收费中有很大一部分用于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如果是硬生生砍掉那些相关的基金和收费,新的资源税就要支撑起这些钱,否则行业就无法健康发展,环境修复就得不到保证,所以有些地区的税率最后可能就会定得比较高,要保证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