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8月4日云南文化也发布了其2015年半年报。云南文化在新三板上可以说是一家明星企业,由于其法定代表人为舞蹈家杨丽萍,这家公司在挂牌之初便备受关注。云南文化可以说是目前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中文化产业类企业的代表。文化产业的定义比较广泛,通俗说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易三板认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国的文化竞争力。
云南文化上板前后业绩比较
2014年10月23日云南文化挂牌新三板。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业务为从事具有云南少数民族特色的大型歌舞集、舞剧的创排及演出,同时从事剧目创编、形象代言等衍生业务。根据云南文化财报,公司以《孔雀》、《云南映象》、《云南的响声》等剧目的定点演出和巡演为主要收入。云南文化属于文化产业公司。在这次半年报披露中其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云南文化的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2.36%,而在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一栏,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19.24%,也就是增加了4倍多。在基本每股收益方面从上年同期的0.04元/股增长至0.20元/股,翻了5倍,可以看出相比于其在挂牌前是有跨越式的进步的。
但是云南文化在发展模式上存在过于依赖杨丽萍个人品牌效应,并且单独依靠表演的话,公司的盈利方式过于单一,盈利持续性令人担忧。
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新《旅游法》明文禁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导致游客锐减的背景下,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的杨丽萍文化公司资本市场之路并不好走,加之公司主要剧目创作、销售严重依赖杨丽萍的个人表演和艺术创作能力,公司面临的挑战还有很多。
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云南文化的商业模式复制性低,并且由于其本身作为拥有高附加值的文化产业,营业收入不仅仅局限于线下的演出活动,还能带动周边的其他商业机会。
文化产业正逢其时
易三板获悉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中提到,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应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从这些利好政策中,可以看到近年来文化产业被国家列为重点支持的产业。易三板认为该政策的出台,显现出文化产业的朝阳产业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到过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而这与我国的经济总体有关。我国的经济水平以经跨过了温饱线,在温饱解决后,大家对于文化领域的需求加大,而这商业化之后就是文化产业。所以文化产业具有极为广泛的潜在消费者。并且就其本身来说,文化产业是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是投入产出比较高的产品。在资源同量的情况下,文化产业能够产生更高的价值。它的高附加值也就证明了它的内在潜力。
新三板助力文化产业
易三板根据股转系统显示的数据统计新三板中的属于文化产业的企业有34家,囊括了电视、出版业、博物馆等多种文化产业形式。其中也有恐龙谷这样的游乐场企业挂牌新三板。
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8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等多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金融支持方面,除以往政策中一直提到的鼓励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信贷支持外,《意见》还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易三板认为该意见的提出是国家支持文化产业的有力证明。中小文化企业有小而杂的特点,正好迎合了“新三板”的市场定位。任何企业的做强都是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在文化产业方面也是同样的道理。新三板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小微文化企业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发展机会。
新三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文化产业类企业,7月2日,恒大地产旗下的恒大文化产业集团已向新三板递交挂牌申请,并皆于7月1日获得受理函。
尾声:云南文化作为新三板的明星企业,从其发布在股转系统的半年报可以看出新三板对文化产业类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后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文化产业是需要极高创造性的产业并且具有和其他产业易兼容的特点,它的高创造性也就意味着一旦优秀的作品被创造出来将迎来爆发式的增长,这一特点决定了文化产业的潜力,并且也是其投资点。同时,这也暗合了新三板的特征,就是高成长潜力,有可能出现奇迹式增长。
版权声明:本文为易三板研究团队创作,转载请注明来源。
(本文由易三板研究院授权发布 不代表央广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