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8月17日电(记者 李贵刚)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坐堂审理的一宗“灭门案”二审宣判,被告人叶战国被判死刑。
此案受害者是马某某一家三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由于经济纠纷叶战国夜闯民宅行凶杀害马某某,而后又挟持马某某妻子和5岁女儿去寻找财物,无果后将二人杀害后掩埋。
今年3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叶战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叶战国不服,提出上诉。
四个多月后,一级高级法官田立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由于该案是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坐堂审案后又一个高级法官主持开庭而备受关注。
8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叶战国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叶战国与马某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主要是委托书中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非被害人单方责任,且叶战国出于报复动机,在杀害马某某后,又挟持杀害无辜的被害人妻子和被害人年幼女儿,造成一家三人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叶战国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叶战国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遂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宣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将该案裁定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