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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救助站接济2千次 被指以救济为生甚至发财
2015-08-22 00:17:11   来源:华商报   评论:0 点击:

  8月16日晚9时许,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来了一名求助的男子。工作人员在登记这名男子的相关信息时发现,他之前的救助记录高达185次。而该

  8月16日晚9时许,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来了一名求助的男子。工作人员在登记这名男子的相关信息时发现,他之前的救助记录高达185次。而该男子本人称他的实际救助记录“至少超过2000次”。

  “跑站就是为了要钱”

  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工作人员说,16日晚,29岁的谢某来到救助站要求救助。工作人员将其安排到附近一家福利院休息,但“谢某嫌住宿条件不行,一直砸人家大门,影响别人休息,我们只好将他接回。后来查阅全国救助网信息发现,谢某是一个‘跑站’人员,属于不予救助对象”。

  工作人员称,“跑站”指社会上某些人以长期跑救助站骗取救济为生甚至发财的现象,“跑站就是为了要钱。”

  “再给10元马上就走”

  谢某拿到救助站给他开具的不予救助通知单后,并未离去,声称要到相关部门去举报,救助站工作人员只好报警。公安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了解到,谢某是商南县永丰镇人。

  17日凌晨,谢某吃完救助站人员给他买的两包方便面后说,“再给10元马上就走”。“给他钱,就达到了他要钱的目的。”最后工作人员将其送到杨庄街道办一家幸福院。“17日,我们给他买了一张当日下午5点左右回商南县的火车票,将其送走。”工作人员表示,对类似的“跑站”者,他们会按救助规定,不给其“跑站”要钱的机会。

  自称钻政策的空子

  记者了解到,谢某自称20岁就开始跑站,除有记录的185次之外,他的实际救助记录“至少超过2000次”。

  在长安区救助站,谢某表示他7年没回家了,到了家门口都没进去过。工作人员说:“他说自己一身病,家里要钱没钱、要房没房,不愿回去,通过跑站要钱,这些年来都不用工作。除了新疆、甘肃等地,他几乎都跑过了。他还说,敢到处跑站就是钻法律的空子、钻政策的空子。”谢某还称,80%的救助站都会给他一些钱,或购买火车票让他离开。

  在全国救助网上,可看到有关谢某被救助的记录达185条,长安区救助站是第186次。记录显示,谢某去过瑞金、茂名、湛江、东莞、桂林、番禺、惠州、珠海、城固县等地数十家救助站。谢某最早受助的时间是2006年,最近一次是8月8日在商南县。

  三五成群上门求助

  “此人是跑站的,请各位同行、同事留意。”这是咸阳市救助站一工作人员在QQ群里发的提示,同时还配有照片。“跑站者也有QQ群,交流哪个救助站吃得好、住得好,好要钱。”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区县一级救助站还会遇到很多跑站人员,有时甚至三五成群地来,“他们先要钱,不给钱就要火车票,拿到票后,倒卖或者退票变现。”救助站给救助对象购买的火车票上都盖有印章,标明“政府救济严禁买卖”。但一些跑站者会用特殊药水将印章洗掉,或搞得模糊不清,然后再倒卖。“所以一般给他们买距离火车开车时间最近的,让他们没有时间作假。”

  ■救助站对策

  只管吃住 车票打孔

  宝鸡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称,“只要不给钱,跑站者就无计可施。他们要车票,我们就用专用银行卡购票给他们,并且在票面上打孔,这样一来,就无法倒卖了,即使退票,钱也会打回卡里。”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全国救助信息联网,如果真的是跑站者,救助站会立即识别出来。“有些跑站者称没有身份证,或者丢失,救助站会要求他们就近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给他们购买短途车票,通过一段一段的短途救助,打消他们想通过倒卖车票获利的目的。”

  “对跑站者,一般都采取不予救助的政策。但出于人道主义,应有的吃、住等救助还会有。如果提出要钱,也只给一两元;提出路远,要吃饭,我们会给他们准备干粮;说有病要看病,我们会联系有合作关系的8家医院,随时治疗;提出要回家,我们会开一张单据,凭单据到火车站领票,上面盖有火车站印章,这样他们就不能造假或倒卖了。”西安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这些举措受到西安火车站、相关医院的大力配合,这些跑站者看到无利可图,来这里跑站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对于“跑站”行为,很多救助站都表示,目前政策上确实没有相关规定,但出于人道主义,会对其提供符合规定的住宿条件和饮食。一旦有些跑站者要不到钱出现打闹情况,救助站一般都会报警求助。

  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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