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一业务员挪用公款10万元 悔罪退赔获缓刑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8-04-16 19:25:22

九州通一业务员挪用公款10万元 悔罪退赔获缓刑

和讯网消息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九州通分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田某华,男,1987年9月出生于,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于2016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6日被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田某华在担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应收款项的职务便利,将收取的辽宁省开原市庆支堡中心卫生院、清河电力医院、铁岭市职业病防治医院、铁岭金秋医院等单位货款共计人民币10.24万元私自截留挪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2016年11月29日,被告人田某华在武汉市汉阳区隆兴东街天龙网吧被公安民警抓获。破案后,被告人田某华已退赔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单位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田某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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