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常住人口总量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性别比例处于稳定合理区间,城镇化水平全面提升。同时存在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等问题,需要值得高度关注。
一、人口发展总体平稳
2019年末,全旗常住人口为29.78万人(根据2019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比上年末增加0.06万人,继续保持低速稳定增长的态势。人口规模位列临河区之后,居全市第二位。其中,出生人口0.24万人,死亡人口0.16万人。
总人口性别比稳定在合理区间。2019年末,全旗男性人口为15.61万人,女性人口14.17万人,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总人口性别比为110.2(以女性为100)。
(一)自然增长率持续走低
2019年出生人口0.24万人,出生率为8.06‰,创近三年来新低;死亡人口0.16万人,死亡率为5.37‰,死亡率较稳定;自然增长率持续走低,由2010年3.24‰降到2019年的2.69‰,下降0.55个千分点。
(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
2019年,全旗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为21.3%(根据2019年公安户籍人口数据),与2018年相比,提高0.7个百分点,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伴随这部分人群陆续进入老年阶段,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加剧,同时生育率迅速下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在逐步向人口老龄化发展。
2019年,全旗老年人口抚养比为33.5%,即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33.5名老人,比2018年上升1.5个百分点。随着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抚养比将继续提高。
二、城镇化水平全面提升
城镇化水平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旗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全面提升。
(一)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
2019年,全旗城镇常住人口14.52万人,比上年增加0.2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8.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居全市第三位。 2010年全旗城镇常住人口12.32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42.0%,2019年与2010年相比,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2.2万人,比重提高了6.8个百分点,这时期是人口城镇化发展较快的时期。
(二)城镇化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近年来,全旗城镇化水平不仅是在数量上的提高,更是质量上的提升,城镇化水平不再是简单的城镇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三、对策建议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中最根本的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着千家万户。近年来全旗人口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面临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出生人口减少等挑战。要积极应对人口发展的新变化,科学制定人口政策,保持人口的稳定增长,推动人口结构、城乡分布不断优化。
(一)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人口结构改善
经济发展是人口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因此,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增强财政实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口红利,进一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建立健全生育支持相关配套政策
2016-2017年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调整效果明显的两年,出生率分别为9.13‰、9.43‰,生育需求在短期内得到集中释放。2018-2019年受育龄妇女人数减少、生育意愿不强等因素影响,又延续了较低生育水平的状况,并且这种状况在未来几年内将会加重。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降低,将导致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中青年负担加重,从而在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也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因此,应当坚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从根本上消除生育顾虑。
(三)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2010年全旗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8.5%(根据 “六普”人口数据),按照世界通行的“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就进入了老年型社会”。随着全旗人口向老龄化转型,老年人口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老年人口问题将会日益凸显,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会越来越明显。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应提前做好准备,加大养老机构支持与投入,为养老机构实行各类优惠减免政策,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养老保障服务建设水平,社区在养老服务方面有无法替代的优势,老年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很强,加大社区养老保障建设,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注老年人,关心老年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妥善解决好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这对于促进全旗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因地制宜推动城镇化发展
深入分析城镇化发展状况,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持续开展城镇建设攻坚计划,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着力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及质量。
注:本文根据“六普”人口数据及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和相关部门统计资料。
1、老年抚养比=(65岁以上人口数/15-64岁人口数)*100%,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
2、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来源:乌拉特前旗统计局 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