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逢春刁明康摄影报道
《手机掉在出租车上 电话“谈判”4次 酬金一加再加》追踪 2月18日,成都市民张志(化名)乘坐出租车时手机遗落,听到手机铃声在车内响着,的哥却轰油门而去。张志一路追“机”,的哥多次说“没捡到”,但等张志将归还手机的酬金从1000元加到4000元后,的哥承认了,却拒绝当面交易,并指令他放在草金立交附近的一个垃圾桶里……(本报21日曾作报道)
22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得知,这名涉事司机已被公司做出立即开除的处理,张志也拿回了自己的手机,涉事的哥再未露面,称自己是遭张志“诓”了。
的哥没露面
失主蒙上面担心什么?
张志担心事后被人报复,全程戴着口罩。而他想要不被报复的保证,也因当事的哥未露面而不得。
和张志交谈的是出租公司胡安全部长(左),后者当面向他道歉。
一路追“机”之转机
的哥来电:“不要钱了,马上还手机”
遗落手机后,张志向红牌楼派出所报案,在民警协助下,查到了当事的哥所属公司,并调取了事发时的行车轨迹和监控录像。张志找到公司,并与这位的哥邓浩(化名)取得联系。
起初两天,无论张志如何沟通,邓浩都矢口否认捡到手机,但随着寻“机”心切的张志答应将感谢费从1000元一路涨到4000元,且承诺送一面锦旗到公司后,邓浩承认手机在自己手上。
2月19日傍晚,邓浩给张志打去电话,要求他把4000元酬金放到他指定的草金立交桥下的一个垃圾桶,他拿到钱后再将手机放垃圾桶,张志便可以取了。张志则认为,自己要先看手机,了解手机是否还好,里面的数据是否还在,需要一手交钱一手还手机,但遭到邓浩的拒绝(张志曾将这一段通话录音传与华西都市报记者)。自此,张志再也联系不上邓浩。
此事经本报报道后,邓浩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明显变化。张志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从21日下午起,邓浩就给他打电话,表示“不要钱了,马上还手机”。22日上午,张志在单位开会时,邓也来电两次,说自己会尽快把手机还给他。
“如果手机拿回来就完了,这种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那这个违法的成本就太低廉了。并且,我的家庭住址他(的哥邓浩)知道,我担心我的安全。”张志认为,他必须到这家出租车公司提交证据,拿回手机的同时,当面得到对方公司处罚该司机的结果,及对方写下不因为此事报复自己的保证。
一路追“机”之处置
这次是“个人贪欲的突发状况”
公司道歉 开除当事的哥
22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跟随张志一起来到的哥邓浩所属出租车公司。公司督查部部长胡安全当面向张志道了歉,并介绍了处理情况。
他表示,公司接到了交委主管部门的指示,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认为手机机主张志向媒体反映的经过属实。
“根据公司规定,公司对他(邓浩)作出开除的处理,这样的人,已经不再适合在我们这个服务行业里继续工作。”胡安全说。
胡安全向记者透露,邓浩已入职5年,之前没有接到过乘客投诉,“个人表现还是可以的”,而这次是“个人贪欲的突发状况”。
“我代表公司向你道歉。虽然这是个案,但我们要严肃处理,举一反三,加强这方面的教育。”胡安全起身向张志道歉。
不过,公司两次联系邓浩到办公室时,邓并没有露面,而是委托同车搭档把手机送来。
一路追“机”之还机
当事机主
手机完好,“也没时间追究了”
拿到手机后,张志先检查了一下,确认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公司资料以及私人照片、影像都完好无损。然后,他向公司提出,需要当事司机给自己写一份“不因为此事报复自己”的保证,但因邓浩未现身而没能实现。
“我只是很气愤他当初的做法,第一是在车门还没有关、手机还在车里面响的情况下,他开车就跑了;第二是明明知道手机在他身上,他一直说没有;第三是酬金一加再加,他才承认了。”他表示,最初的想法是拿到手机就此了结,但后来邓浩的做法让他觉得,这种违法行为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律师都说了,如果他拿走这4000元钱,就涉嫌敲诈勒索;即使不拿钱,把手机还了,他也涉嫌敲诈勒索未遂”。
“我自己意料到他不会露面的,做了这样的事,他肯定有顾虑,”临走,他说,“这事,也就这样了,我也没时间追究了”。
当事的哥
没有露面,只称是被“诓”了
离开公司后,记者给邓师傅打了一个电话,表明身份后,邓师傅先问了一句:“手机拿到了嘛?拿到就对了噻。”
他解释,自己和张志本人从打电话开始,是“被一步步‘诓’了”。“我开始并没看到手机,是第二天早上洗车时从座位缝隙里看到的。”对于被开除一事,他说自己已经知道了。
而为什么要将“接头”地点指定在草金立交、钱和手机都放垃圾桶一事,他拒绝回答,只表示,再有什么问题,去问公司好了。
立即评
追“机”之后当有转机
张先生的手机,在经过“一路狂追—矢口否认—数次谈判—讨价还价—出尔反尔—公共介入”后,最终物归原主,但其归途坎坷,宛如观剧。
“不要钱了,主动归还手机”——追机后续走势,或者说这个转机,当然也是完全可以意料中的。即便是个法盲,也很难想象,在事件发酵到如此程度,他还有其余别的选择。有一点值得注意,公司表示其入职5年,“表现还是可以”,没有过投诉,这次像是“个人贪欲的突发状况”。
涉事的哥也称被乘客“诓”了。说是最初不知情,次日才捡到。而对自己鬼使神差的“步步勒逼”,他解释是从打电话开始“一步步被‘诓"。翻译一下,或是还不还,正犹豫间,失主却次次提价,屡屡利诱,步步惊心。最终“昧良心”犯下糊涂事儿。这也是一面之词,真相就在最初车门未关铃声震天,却“挟机而去”的那一脚油门中。
真相只有一个,却也不必诛心。怒从心起,恶向胆生。一时贪念,更是人性弱点,圣人都难称完人,谁都可能遇到那个魔鬼时刻。遇到一两个挟机要价的司机,是概率问题,此事关键在于,一个正常社会,苦主不能自认倒霉,甘愿被宰。而在报警投诉后,自有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涉事公司接位,应诉有门,处理高效。
触及律法的就不说了,在暧昧模糊的职业规范、行业伦理等自律方面,也当如此次诸如“已不适合这个服务行业继续工作”的认定处理,并以极端个案为行业自新的契机:“严肃处理,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等。这就是苦苦追机后,大众乐见的行业性转机。
出租行业特殊性在于,它会成为城市观察窗口。比如,我第一次到江油,深夜坐车手机遗落,当晚和捡拾司机沟通几个钟头,最终以身上仅有的两百五现金赎了回来。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过,实在难言美好。
再多说一句,大年初三回蓉,凌晨五点火车北站,看似正规的出租车,已如前些年的“野租儿”一样强行拉客拼车、不打表一口价。别说服务了,扑面而来的蛮霸粗野江湖气,都让你敬而远之。新年走出车站踏上成都的第一步,入眼第一幕,竟是如此眼熟而陌生,确实令人唏嘘。
这若是已成规模的一群,那比偶然一个“挟机要价”者,对行业和城市形象杀伤力更大吧。只希望转机也已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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