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今日苹果在提交给法庭的一份申诉文件中提出,如果联邦调查局(FBI)希望破解iPhone,为何不求助于美国国家安全局(NSA)?
上周法庭要求苹果公司配合FBI破解圣贝纳迪诺枪击案凶手所使用的iPhone,苹果对此提出强烈质疑。苹果被要求遵守《All Writs Act》法案——该法案明确,法庭可以要求执行任何事情,只要有助于执行法庭命令,且不存在“不合理的障碍”。
关键点在于,该法案要求FBI证明,没有其他可行方式执行命令。苹果认为目前这一点尚不成立。
苹果律师在申诉中表示,“相反,FBI并未证明,执行法庭命令是绝对必要的,包括其并没有尝试用其他所有方法恢复信息。此外FBI也未能证明,已经尝试寻求其他具有专业技术的政府机构在数字取证上的协助,这意味着苹果并无协助FBI开设后门的必要。”
苹果认为,FBI尚未证明“没有用其他可行方式”从手机中提取数据。此外苹果指出,FBI原本有机会获取枪手iPhone中的数据,仅需将数据自动备份至iCloud中即可。
苹果称,“FBI并未咨询苹果公司或了解iOS公开操作指南,而是擅自更改了枪手的iCloud密码,导致手机无法自动向iCloud备份数据。”
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首席隐私保护技术专家克里斯•索格安(Chris Soghoian)表示,FBI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解锁枪手iPhone,而是通过建立法律先例来强迫苹果等知名公司破解自己的产品。他指出,“如果FBI使用漏洞破解了iPhone,他就无法得到想要的法律先例”。
苹果自己也认同这个观点。苹果认为如果此次服从,那么此后政府可以要求公司做所有事情:“如果苹果此次帮助FBI绕开安全功能,并编写新的后门程序,那么今后政府可以要求打开用户麦克风,激活摄像头,窃听谈话记录,那时没有什么还能阻止政府行为。”(宁宇)